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合調解工作室”,一個專門調解房產糾紛的部門。
“很多矛盾糾紛、信訪事項都是發生在不動產登記領域的,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我們介入。”從工作室年初掛牌成立到現在,李佳林已在這里工作了近一年。
“表面上是因房產而起的矛盾,實際上背后都有更深層、更長久的原因。只有調解成功,雙方握手言和,體現在房產上的矛盾糾紛才能真正化解。”為了達到這個終極目的,工作室總結出了一套調解的指導程序:過六關法——感情關、反復關、信任關、幫扶關、夯實關、落地關。
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近一年來,工作室的努力卓有成效。第三季度統計數據顯示,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信訪數量相比去年同期下降32.6%,12345熱線及政府信箱件相比去年同期下降42%。
早晨睜開眼睛時,李佳林怎么也想不到白天會發生這種事。
訴訟請求是律師協助擬好的,律師是區里通過司法援助程序免費請來的,法院已經基本確認了提交的相關證據。所有人都在等待著那個皆大歡喜的、幾乎是板上釘釘的判決結果。
誰承想,李蕓婧在開庭前偷偷去法院將訴訟請求變更為:“將所有拆遷分配的房屋劃歸李蕓婧一人所有。”
“本來就是三方產權,怎么能要求歸你一人呢?這樣的訴訟請求必敗無疑。”這個曠日持久的調解案件,眼看就要迎來結案的時刻了,當事人出人意料的舉動令其他案件相關人全都措手不及。作為調解程序的牽頭人,同時也是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綜合業務處“和合調解工作室”的負責人,李佳林此時最深刻的感受是遺憾,同往常每一次一樣,這種情緒直到夜晚閉上眼睛時仍會涌上心頭。
4月11日,余慧怡來到工作室向調解員們分享信訪人的心路歷程。
不出所料,判決結果是駁回訴訟請求。在反復訴訟失敗、反復上訪這么多年后,李蕓婧案如今仍被列為一件“積案”。一切又被打回原點。李蕓婧的“不合理請求”未被法院受理,本該屬于她的那套房子也沒能拿到,她義憤填膺地遞交一紙紙訴狀,至今仍無法接受那個多年前出自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盡管是她親自簽字確認過的——明明是自己生身父親購置的房產,拆遷后的安置房為什么要分給另一個與全家人都毫無血緣關系的外人?
懸而未決
一切始于房子。
被拆遷的房子是父親李剛山幾十年前在李滄區購置的一個農家院。院內有正房三間,西廂房兩間,東廂房兩間。彼時從煙臺搬來青島經商的李剛山與妻女三人住在這里,考慮到人少房子多,不久后,李剛山將空置的兩間西廂房出租給了一對母女。
接下來,是一個男房東與女租客產生感情后,決定拋妻棄女的故事。
離婚官司打了兩三年,母親在這個過程中病逝。李蕓婧替母出庭,卻被告知,父親在這些年一次次庭審的間隙,已將兩間西廂房“賣給”了“女租客”的女兒胡若凌。合同、收條,一切手續俱全,法院判決這筆交易生效。
在市中院2006年出具的最終離婚訴訟涉及財產分割的裁決文書中記載著,東廂房屬于無照房,不參與分割,兩間西廂房劃歸胡若凌所有,三間正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李剛山擁有50%,李蕓婧繼承了屬于母親的50%。三方在服從中院判決的前提下,取得了各自的產權證。一場離婚訴訟案就此結案。
但李蕓婧的心結還沒解。她一次次去當初頒發房產證的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一次次給“上邊”寫信,控訴稱:“你們這個證辦得不對,房產應該全部是我的。”
這讓當時已經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信訪工作的李佳林困惑不解。三方的產權證是依據市中院終審判決結果頒發的,李蕓婧自己的房產證也來自同一個判決。如果否定這個法律文書,那李蕓婧的房產證也將失去依據。怎么能既主張自己的產權,又否定法律文書呢?
說理似乎是說不通的。給她看法律條文,看規章制度,看法院文書,解釋其中的邏輯關系,甚至建議去起訴法院當年的判決……所有理性手段得到的仍是對方一次次不忿的上訪。一年又一年,“李蕓婧案”都作為一件“積案”一次次回到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綜合業務處。
她的動機究竟是什么?
李佳林和同事們為此無數次地跑街道辦、拆遷辦、法院了解情況。為了這個案子,有關領導的調度頻率甚至高達一周一次。“你會發現市民的很多深層矛盾,冷冰冰的判決并不能化解矛盾,它只是為本次的爭議給出了一個勝負而已。有可能矛盾反而加深了。”李佳林感慨。
戲劇性的是,那個解開疑惑的關鍵信息,不是李蕓婧說出來的,而是整個處室的同事們走了多年彎路才發現的。“她很執著,我一直搞不明白她的邏輯,很多年以后才終于搞清楚了。”李佳林總結,“信訪人往往有個特點,她找一個地方上訪的時候,涉及其他部門的信息從來不提,甚至刻意隱瞞。她以為是對自己有利,實際上,最后問題都是各部門‘多家抬’合力搞定的。”
癥結出在拆遷補償上
在城市化進程中,2010年,李剛山的農家小院迎來拆遷改造。按照拆遷政策,這個小院換來了兩套安置房,一套93平方米,一套58平方米。
幾經波折,雖然簽了拆遷協議,但李蕓婧始終沒能拿到屬于自己的那套58平方米的房子——如今,兩套房子的鑰匙在父親李剛山去世后都落到了胡若凌手里,她“自己住著一套,對外租著一套”。
在李佳林看來,一無所有的李蕓婧是真正的可憐人?;谇槔砜紤],法院、街道、不動產登記中心,從上至下所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都在想盡辦法幫助她。
可是當事人李蕓婧反悔了。她推翻了此前協商好的訴訟請求,同時推翻的是此前各方做出的所有努力。
這個案子如今被劃為“懸而未決”。對李佳林等人來說,變數是常態,遺憾是常態,匪夷所思是常態,懸而未決也是常態。這些都不足為道。真正讓他們牽掛的是,隨著案件一同懸而未決的,是李蕓婧的命運。
關鍵人物
“要找到關鍵人物。”
這是今年4月11日,當事人余慧怡在矛盾化解后的座談會上給出的建議。
“你們以后遇到其他人上訪的時候,要了解信訪人的心理。”距離問題解決已過去一個月,這次,余慧怡原本是專程上門來送錦旗致謝的。見到調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員后,她就像見到家人一樣親切,忍不住坦露了自己曾經的心路歷程。
“這個對我們很寶貴,大家要座談一下。”李佳林連忙組織工作室的調解員們前來旁聽。一場臨時起意的“信訪經驗座談會”就這樣召開了。信訪人坐在主講席上,工作人員一字排開坐在“聽證說理區”,埋頭記起了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