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交通運輸部所屬事業單位開展2025年度第三批統一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統一公開招聘共涉及招聘單位23家,招聘崗位246個,招聘人數416人。招聘單位包括中國國際可持續交通創新和知識中心、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海事系統的招聘單位包括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東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國船舶油污損害理賠事務中心、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遼寧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營口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山東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煙臺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浙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廈門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廣西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救撈系統的招聘單位包括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交通運輸部北海救助局、交通運輸部東海救助局、交通運輸部南海救助局、交通運輸部煙臺打撈局、交通運輸部上海打撈局、交通運輸部廣州打撈局。各單位的崗位要求詳見《2025年度第三批統一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立場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以及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熱愛交通運輸事業,有志投身交通運輸事業;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
8.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各招聘單位《崗位信息表》;
9.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受到誡勉或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還在禁考期內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家或地方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10.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規定,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不同類型應聘人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
(1)應聘人員應為在校期間非在職的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當年如期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碩士及以下2025年8月31日前,博士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應聘京內事業單位的,京外生源須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條件,京內生源應在入讀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根據北京市落戶政策有關要求,應聘京內事業單位的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過26周歲(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
2.社會人員(含留學回國人員、博士后出站人員):
(1)畢業時已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京內事業單位的,應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或符合從京外調配人員的有關要求,如為留學回國人員或博士后出站人員應符合在京安置落戶的有關要求。
(2)一般為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具體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海事系統2025年度公開招聘有關事項說明》(附件2)、《救撈系統2025年度公開招聘有關事項說明》(附件3)。
(3)京內事業單位的招聘崗位因受進京落戶指標及相關政策限制,部分崗位可接收留學回國人員,詳見《崗位信息表》。如應聘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畢業(學位)證書應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且須提供能夠證明本人留學身份和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畢業生(無法取得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參照留學回國人員報考條件報考。
3.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沒有社保記錄,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未就業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報考,報考時根據崗位要求,提供《未就業承諾書》(見附件4)。
三、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3月24日9:00至4月2日18:00,應聘人員登錄交通運輸人才測評網(
https://jtrc.ywzhaopin.com),在首頁相應的招聘公告處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所有報考信息一經提交不得修改。應聘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可以按審查意見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請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為《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二)資格審查。
3月24日9:00至4月3日18:00,根據崗位要求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確認應聘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應聘人員可登錄交通運輸人才測評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即時終止其應聘進程。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各招聘單位確定的比例應當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其上級部門決定是否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開考(詳見《崗位信息表》相關表述,海事系統開考條件詳見附件2)。若崗位取消,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期間,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聯系該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試確認。
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8:00,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登錄交通運輸人才測評網,在首頁的考試確認欄目找到相應通知,進行考試確認。逾期未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4月21日9:00起,考試確認成功的應聘人員,可登錄網站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形式
(一)筆試。
筆試暫定4月26日舉行,共設北京、天津、煙臺、上海、廣州5個考點,采用現場紙筆考試的形式,重點測查職業能力傾向和綜合應用能力。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或各單位另行通知。
筆試不設考試大綱,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筆試將設合格分數線,部分單位在筆試成績查詢時同步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不合格者,不列為面試人選。
(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單位《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試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前將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根據資格復審通知準備所需材料。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各招聘單位具體考試形式及成績核算方式見《崗位信息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招聘單位確定的成績核算形式和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救撈系統船員、潛水員、救生員有關崗位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有其他身體條件要求的,還須符合《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要求。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多種方式全面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健康、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其上級部門決定是否遞補或放棄該崗位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有明確要求的,按照《崗位信息表》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其上級部門決定擬聘人選,公開招聘結果在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招聘期間如出現空缺崗位,由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其上級部門決定是否開展補充聘用,具體崗位及要求另行公告。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且按招聘公告要求如期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相關職業(或資格)證書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和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