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廣東博眾投資騙的服務費怎么退回來?答案是:可以退費!依法維權退款成功!退款流程公布!
投資者跟風炒股成了機構的“韭菜”,律師也有了追討會員費的生意,主打薦股維權。一位律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自己所在律所經常幫助投資者追回相關會員費,涉及機構中匯正財經、亞商投顧、國誠投資等比較常見。“這些投資咨詢機構主要涉嫌虛假宣傳,且大都擁有牌照,為了讓客戶繳納會員費而夸大宣傳。”,
真實案例:2023年在微信公眾號加了廣州BZ證券投資的一個399元的股票訓練營,剛進去的時候有個助理,每天在微信里面發老師帶領學員買股票收益很多的信息,經不住誘惑,就咨詢助理怎么才能跟著老師一起操作,助理說只能參加實戰班就可以跟著老師一起做了,還說進入后有專門的班長對接服務,班長通知個人跟老師一支票一支票的買進賣出,放心抄作業就可以了,而且有優惠,并發了一個鏈接,說支付完成就可以跟著班級操作了。
真實案例:2023年在微信公眾號加了廣州BZ證券投資的一個399元的股票訓練營,剛進去的時候有個助理,每天在微信里面發老師帶領學員買股票收益很多的信息,經不住誘惑,就咨詢助理怎么才能跟著老師一起操作,助理說只能參加實戰班就可以跟著老師一起做了,還說進入后有專門的班長對接服務,班長通知個人跟老師一支票一支票的買進賣出,放心抄作業就可以了,而且有優惠,并發了一個鏈接,說支付完成就可以跟著班級操作了。

于是我就在2023年11月1日給他們交了28800元,交完費就讓加了一個班長陳紅董的微信,加入后大約有一周時間沒有推薦股票,我詢問為什么,他用理由推脫,說沒有很好的股票,暫不推薦,后來才開始推薦股票,推薦的股票基本上買進就虧。后來還說參加小班操作更好,費用只需要三萬元。我才知道上當了。滿滿的套路,一個個的坑,不停的收錢,還讓人不停的虧。
處理結果:
后來當事人無意看到了汪焱追損的曝光文章,發現和自己的經歷簡直一模一樣,當事人趕快聯系他咨詢,在了解到是不成功不收費,當事人收到款再付以后,當事人委托汪焱幫助處理追損,在汪焱團隊的幫助下,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對方真的退還了當事人交的費。
汪焱追損案例分析:汪焱追損官微:13110499751,免費咨詢!
廣東BZ智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規的投顧公司,本身是具備薦股資質的。但是業務員為了高額提成、業績,向客戶推銷產品時夸大宣傳,用其他客戶的盈利情況,或者發一些“昨天買入XX,今天收入等話語,誘導客戶交費,說短時間內能賺回本,但是真的等到客戶交了費,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牛股。
汪焱寄語:
這些公司的員工明知故犯,為了自己一己私利,有意教唆,虛假宣傳,很明顯,他們的這些做法都是違規行為!發現自己上當了不要慌,“你只要提供對方這些相關違規資料(聊天記錄,繳費轉款記錄,交易記錄或者合同)!我們來幫你處理,在你沒有收到回款之前,不會以任何借口讓你支付任何費用的!機會在你面前,如果你連手都不伸,我就是想拉你也無能為力!”汪焱追損官微:13110499751,免費咨詢!
在財富誘惑、聲聲催促之下,消費者們以為能趕上行情,殊不知付費之后還有更多“套娃”操作。連續幾日,小張頻頻用客戶成功案例進行信息轟炸,又輪番推送多份喜報,持續強化跟隨其推薦操作就能賺錢的可信度,但對于部分當日下跌的推薦票則閉口不談。他還提到,“免費服務無具體操作建議,而518元/456天的掌贏決策會員票,有盤中點評入池重點個股和參考買賣點,還有專業高級助教”。而在記者展現出購買意向后,小張也并未作出任何風險提示,只是信息轟炸催促合作。《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經營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參加培訓等監督管理措施。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調查發現,隨著“小白”跑步進場炒股,投資顧問的服務逐漸“變味”——免費領資料吸引客戶,再以極具誘惑的消息進行“轟炸”,引起投資者賺錢欲望后推銷內部會員。這些投資咨詢機構口中從不缺少“暴富”的故事,“客戶第一次持倉賺2.1萬。”“李大哥10萬資金,13只股票賺5萬多了。”不過,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調查注意到,機構標榜僅收取五六百元會員費,往往誘導會員升級超過萬元,享受所謂精準薦股服務。低投入、高收益的“畫餅”成了誘惑和收割新手的利器。
在財富誘惑、聲聲催促之下,消費者們以為能趕上行情,殊不知付費之后還有更多“套娃”操作。連續幾日,小張頻頻用客戶成功案例進行信息轟炸,又輪番推送多份喜報,持續強化跟隨其推薦操作就能賺錢的可信度,但對于部分當日下跌的推薦票則閉口不談。他還提到,“免費服務無具體操作建議,而518元/456天的掌贏決策會員票,有盤中點評入池重點個股和參考買賣點,還有專業高級助教”。而在記者展現出購買意向后,小張也并未作出任何風險提示,只是信息轟炸催促合作。《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經營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參加培訓等監督管理措施。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調查發現,隨著“小白”跑步進場炒股,投資顧問的服務逐漸“變味”——免費領資料吸引客戶,再以極具誘惑的消息進行“轟炸”,引起投資者賺錢欲望后推銷內部會員。這些投資咨詢機構口中從不缺少“暴富”的故事,“客戶第一次持倉賺2.1萬。”“李大哥10萬資金,13只股票賺5萬多了。”不過,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調查注意到,機構標榜僅收取五六百元會員費,往往誘導會員升級超過萬元,享受所謂精準薦股服務。低投入、高收益的“畫餅”成了誘惑和收割新手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