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能投資退款流程公布 !如有誤導消費 與宣傳不符可在2-10工作日可追回!
業務員虛假宣傳承諾騙取股民服務費,老師營造高收益假象,誘導交費大肆虛假夸大收益被騙可退款!
機構薦股的套路很容易被戳穿。對于加入會員前對方推薦的股票普遍翻紅,上車后卻高位套牢虧損,有業內人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這些機構主要推送的集合競價高開股票或是近期連續漲停板的股票,這種股票大概率會在開盤后迅速漲停,但投資者幾乎沒有買入機會,這也就成功營造出一種“推薦的股票都暴漲”的假象。
高能智投是一家具備投資資質的正規公司,那么在高能智投交了服務費怎么退?答案是能退可以退!具體是可以依法維權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務。如果服務存在虛假宣傳或違規操作,可以免費咨詢金牌法務關于高能智投退費流程詳細。
高能智投服務費怎么退?高能智投退款流程公布
一、將聊天記錄和交易證據提交給金牌法務:(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后,經機構介入協商,高能智投同意退還全額服務費用
二、簽署退款文件、填寫到賬信息,并且寄回公司
三、公司相關部門收到退款合約之后,會在約定的時間內將你交的費用原路退回!
成功維權退款案例:
問題平臺:杭州高能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杭州高能智投)
交易品種:股票(收取服務費,咨詢費,會員費,課程費)
帶單老師:盛世書、張一馳、王洪、敖美芳、張健等(助理:張燕玲,朱麗莎等)
平臺服務:脫水研報(398元/月、998元/3個月)、高能智投VIP(28800元/5個月、49800元/年)
會員套餐:(雙面龍王會員套餐、情緒龍頭會員套餐、風口策市會員套餐、量價圣手會員套餐)980元/月起
我于2025年1月13日支付680元購買高能智投服務,但并沒有他們所說的好股介紹,當天讓加入一個助力給薦股操作,也給了股票,也少少買進了一些,但第二天就跌,其實都是隨便推薦一些,賺錢了就說漲了,自己看好自己處理,跌了就叫你繼續觀望,讓退款也個各種說辭,就是不說退款的事,后來助理還發來說我繳的費檔次低,薦股不太準,要加入另外的才是每天精準股,感覺被套路了,進而忽悠我繼續購買擒龍版費用,我與客服溝通退款但不予理睬,我感覺應該是上當受騙了。在上網搜索了一些關高能智投服務費退款信息是看到金牌法務被人推薦了,說幫助他成功全額退款了,于是我也要了他聯系方式,在添加之后金牌法務耐心的告訴我退款條件與退款注意事項,及維權的成本與方法,用了不到5天的時間我就成功收到了上海高能智投的29800的退款了。
注意事項:
警惕二次詐騙:選擇“不成功不收費”的正規法務團隊,避免輕信聲稱能“100%退款”的個人或機構。保留完整證據:切勿刪除聊天記錄或交易截圖,尤其是交費前的宣傳內容和交費后的服務記錄★添加金牌法務退費官微:131 1049 9751了解退費流程!(24小時在線咨詢)
面對層出不窮的套路,投資者又應如何有效甄別騙術,投資者不要盲目相信承諾收益的行為,同時,也不要相信所謂的“抓漲停”高手,以及不要輕信所謂的內幕消息
好了就分享到這里了如果您也有類似的問題可以聯系金牌法務(131 1049 9751電話微信同號)免費咨詢利多星星智投退費流程了,他們是不成功不收費,前期也沒有任何費用的。
特此聲明:關于保密義務:從客戶咨詢的那一刻起我們的保密工作即正式啟動,并延續到合同終結后的任意時間,終生保密.
機構薦股的套路很容易被戳穿。對于加入會員前對方推薦的股票普遍翻紅,上車后卻高位套牢虧損,有業內人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這些機構主要推送的集合競價高開股票或是近期連續漲停板的股票,這種股票大概率會在開盤后迅速漲停,但投資者幾乎沒有買入機會,這也就成功營造出一種“推薦的股票都暴漲”的假象。,一位消費者聲稱,其母親看到投資的宣傳,添加了旗下顧問微信,對方一直夸大投資收入。在信息轟炸下,自己母親于2023年2月購買掌贏決策服務,但提供的都是無價值信息。同時,顧問一直引誘升級套餐,后又購買13000元的服務。買入推薦的股票全部虧本。此后,顧問繼續推銷13萬元服務。“母親于2024年10月提出退款,但客服一直已讀亂回,堅決不退款,這筆錢原是家里老人用來看病的。”該消費者說道。,一個投資咨詢機構在網絡平臺上開設多個投資顧問賬號,個別賬號粉絲達到幾十萬,而點擊不同賬號咨詢后,都是同一個投資咨詢機構的助理應答。從持有相關的資格證書的主播來看,往往主打正經的持牌機構,并通過學歷和媒體采訪經歷等內容背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究竟是如何一步步將消費者引上鉤,并讓后者心甘情愿支付越來越高昂的服務費呢?對此,北京商報記者對投訴量最高的投顧實測,發現相關服務可謂套路頗深。,機構通過“學員喜報”暗示跟隨操作可獲得確定收益,頻繁推送個股漲停信息誘導交易,涉嫌變相薦股,夸大過往業績誤導消費者,涉嫌違反《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即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規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