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公布了關于《廈門市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補償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時間是11月15日~11月24日意見稿一出,引發各方解讀和討論,大多數的觀點都認為房票會漲,包括小編前幾天也是如此認為的,因為參考老房票兌換行情,最高有可能會漲到100:100以上,但小編昨天深入思考和研究過后發現事情可能并沒有這么簡單,本著公平、公正、客觀,不吹不黑的態度我們今天詳細地解讀一下意見稿的內容,具體結論我們放在文章末尾。這次意見稿的內容主要有兩大點核心內容:
1、房票能購買二手房,至于是否能跨區購買,最終得看執行細則(五)房票房源。房票可用于購買全市范圍內已辦理預售許可、現售備案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商業、商辦、廠房和車位),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商品房(住宅、商業、商辦、廠房和車位),以及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競配建房。其中: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35平方米的,可使用房票購買上述非住宅房源(商業、商辦、廠房和車位)。2、房票一年內使用超過95%可100%兌換所有面值為現金,一年內使用未超過95%需扣除房票獎勵后(三)房票期限。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其中:1.房票期限內未使用的,扣除房票獎勵后,兌換成現金;2.房票期限內已使用但未超過面值的95%,房票余額按照未使用的比例扣除房票獎勵后可兌換成現金;已使用且超過面值的95%(含),房票余額可兌換成等額現金。這一點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點,有人理解為使用房票后的5%的額外獎勵,從意見稿中的文字表述來看,并不是這個意思,這里所謂的房票獎勵是指房票票面額度內屬于房票獎勵的部分。本著嚴謹的態度,關于獎勵這一部分,小編仔細研究了一下同樣出自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示的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海滄鰲冠大道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結果及修改情況的通告通告中明確:
?。ㄋ模┓科毖a償 1.房票補償是將房屋征收貨幣補償金額計入房票面值并發放給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購買房屋以實現補償安置的方式,是貨幣補償的一種補充方式。 2.房屋主體補償、裝修補償費、臨時安置費、按期簽約搬遷獎勵、一次性搬遷獎勵、紅線內空地補償費、搬遷補助費、合法權證獎勵以及無合法批建手續房屋補助、獎勵等項目計算標準與現金補償方式一致。同時為鼓勵被征收人選擇房票補償方式,對于選擇房票補償方式的將適當給予房票獎勵。 房票政策性獎勵:征收集體土地上具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依照規定可參照合法產權房屋予以補償安置的權屬未登記住宅房屋)和認定為應安置人口人均合法產權面積不足50平方米按人均50平方米給予安置的,若選擇貨幣補償中房票補償方式,并在規定期限內簽約,可享受以下房票政策性獎勵:按照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產權調換標準房屋市場評估價結合合法產權面積計算給予不高于20%的房票政策性獎勵。
參考這條公示內容,及文章開頭的意見稿中關于獎勵兌換的內容:拆遷戶的房票總額度內有不高于20%是屬于房票獎勵,小編假設這個比例為15%(各拆遷標準不同,只是假設),100萬的房票其中就包含了15萬的房票獎勵,如果1年內使用達到95萬(95%),那么最終5萬可以兌換成現金,如果使用未達到95萬,我們假設使用了50萬,剩余50萬未使用,那么可兌換的現金就是50萬-50萬*15%(假設房票額度中房票獎勵額度比例)=42.5萬
這也就是說相當于相關單位兜底為85%,如果最終未達到95%的使用比例,房票中房票獎勵越高,那么兜底就越少。最終的目的就一個,抓緊使用房票購房(或轉讓),不要留在手上。
所以小編預判,這次房票如果最終能使用二手,加上兌換兜底沒有100%,不少拆遷戶還是愿意把房票拿出來轉讓或者用于一、二手房的購買。
此前房票僅能購買一手行情為 93~96,現在能買二手行情肯定能階段因為情緒沖高,小編相信這也是家長的目的所在,不然房票兌換的行情一直上不去,相關的拆遷工作無法順利推進,房票領取的積極性不高這會影響到非常多工作的進行。
所以房票短期內是一定要被提高起來的,不過最終能到什么程度,小編認為達到100:100還是有難度的,因為目前購買新房能拿得出100萬首付的客戶已經越來越少自10月過后,目前島外雖然火熱,但是首付也就是在30萬~80萬左右,也就是兌換的需求不會像10月這么火熱,而且前埔的票出來的量不會少,二手房兌換主要是看結算的周期長短。
疊加文章最后兩點因素的影響,最終還是看供需關系,如果拆遷戶會愿意買二手,相當于流通的房票變少了,行情就會起來一些,如果都想拿出來兌換現金,那么行情可能也會回落一些。
所以小編預判短期的底就是95,也不會再低到哪里去,短期的頂就是98,也不會高到哪里去。
無論是拆遷戶還是買票的朋友,小編建議都見好就收,落袋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