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萬隆證券推薦股票坑人嗎?服務費原來可以退!誤導性宣傳欺騙股友交費已退
鑫鴻法務法援寄語:望所有投資者謹慎投資,遠離不正規平臺,遠離所謂的分析師帶單,已經不幸陷入的受.害者應在不驚擾平臺與老師情況下,選擇正規有實力的鑫鴻法務法援顧問合法挽回自己的損失。
您此時只需伸伸手、只要還有一線希望,我們團隊將會盡全力去挽回您的損失!希望從今以后各位投資者謹慎投資!注意區別非法平臺!已經受騙虧損的投資朋友不能坐以待斃,要立刻用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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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自述:
最近,我接到廣州萬隆證券投資咨詢顧問有限公司的電話,在業務員的勸說下,我交了2999元購買了他們的服務。他們承諾會推薦優質股票,讓我獲得高額收益。然而,按照他們推薦的股票,我不僅沒有盈利,反而虧損了近1000元。
之后,業務員又忽悠我升級服務,說交51800元就有老師專人指導,肯定能賺錢。我經不住誘惑,又交了錢。但結果卻是噩夢的開始,在老師的指導下,我的股票虧損越來越嚴重,短短幾個月就損失了3萬多元。
我意識到自己被騙后,在網上查找關于廣州萬隆證券被騙的相關信息,沒想到有這么多的負面消息,直到看到鑫鴻法務曝光的文章后和我受騙的經歷很相似,于是聯系到了鑫鴻法務【添加鑫鴻法務微信電話號碼同步:19282741812】,我提供了在廣州萬隆證券的操作證據和資料,經過5個工作日的維權處理,終同意賠償,當天所有的服務費就全部打到我的卡上。在此,我想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誡大家,投資需謹慎,不要輕信投顧公司的夸大宣傳,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若不幸被騙,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鑫鴻法務法援解析證券法: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執業規范(試行)》第二十條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從業人員在推廣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應當遵守客觀、誠信原則,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虛假、不實、誤導性營銷宣傳,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欺詐客戶;
(二)向客戶承諾確定收益或收益范圍;
(三)向客戶承諾承擔投資損失;
(四)對過往業績進行夸大宣傳,包括以特定客戶或者特定時間區間的歷史收益作為歷史業績進行宣傳,但未向投資者明示;
(五)僅宣傳所提供產品的功能但不說明產品的局限性;
(六)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者認為沒有風險的表述;
(七)對公司的經營范圍、經營時間、自身實力等進行不符合實際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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